西安麦迪克赛尔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会

写作类型和用途:西安麦迪克赛尔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;文章题目:西安麦迪克赛尔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会;写作要求:按照《公司法》内容详细写;

西安麦迪克赛尔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会

一、股东会的组成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《公司法》) 的规定,西安麦迪克赛尔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公司) 设立股东会,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。

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,每个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表决权。股东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,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临时股东会。

二、股东会的职权

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,行使下列职权:

1.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、监事;

2.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;

3. 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方案;

4. 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;

5. 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;

6. 决定公司的合并、分立、解散和清算;

7. 修改公司章程;

8.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。

三、股东会的召开

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,董事长主持。董事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,并告知会议议程。

股东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表决、书面表决、通讯表决等方式进行。股东会应当对决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,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。

四、股东会的表决

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,必须经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股东出席,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。

股东会会议对公司修改章程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、合并、分立、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,必须经代表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出席,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

五、股东会的决议

股东会作出的决议,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全体股东,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。

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,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撤销股东会决议。

六、股东会与其他管理机构的关系

股东会与董事会、监事会之间是相互独立的,各自的职权不同。股东会的职权如上所述,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分别由《公司法》规定。

董事会、监事会应当执行股东会的决议,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。